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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小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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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1章 开始写小说(第2页)

  马叔这话不好听,但话糙理不糙,给我笑的不行。

  在这些人眼里,好像我们就该饿着肚子救苦救难,赚点钱就是该死的。

  记得袁隆平爷爷在车展摸了下车就被骂,那时候我还感慨,这天底下的人性真是如出一辙。

  所以,懂的自然懂,不懂的也不必多说了,一切随缘。

  我刚开始尝试着写小说的时候,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小说,只是把自己童年的一些经历写出来,然后加上一些杜撰和想象。

  因为那段时间比较喜欢看老崔的《我当阴阳先生的那几年》,所以我就把这本书的名字定为《我当阴曹官的那几年》。

  我小时候作文写的不错,但真正写小说是头一次,一开始的时候凭着热情和兴趣,以及对童年时光的回忆,我一口气写了几万字。

  故事是从我小时候在姥爷家开始写的,包括太姥爷的一些经历也简单写了进去。

  前面也说过,自从遇到老龙槐事件后,我一直有这么个想法,现在也算是实现了。

  但是写着写着我就没词了,后面的故事不知道怎么发展,那真的是像赵本山说的,七天没憋出六个字。

  那几天我就绞尽脑汁的想,然后有一天晚上就做梦了,梦见了我家大护法常天龙。

  他在梦里给了我一个脑瓜崩,说你这个小笨蛋,没啥写的,你写写我啊,写写这些仙家们啊。

  这一下子提醒了我,第二天醒来我就来了灵感,直接把常天龙写进了书里,然后还给他安排了一个身份:主角吴忧前世的二哥。

  但说实话,当时也是写了玩的,没想太多,写的速度也很慢,什么时候有空了就去写几个字,完全没有现在这种效率。

  毕竟我平时还要给人看卦办事,也没多少时间写小说。

  所以我大部分都是在夜里,甚至凌晨写,因为我觉得那个时候比较安静,灵感也好。

  马叔说你凌晨写灵异小说,还是注意点好,别看你身上带仙,也容易感召那些灵界的好朋友,因为他们也会好奇,想看看你写的什么玩意。

  要不说马叔这个嘴就像开光了一样,他说完这个话没两天,我们就遇上了一个很严重的灵异事件。

  鬼和仙的故事讲了很多,说实话在我眼里已经没什么刺激的了,不过这一次真的是刺激。

  因为这次不是鬼也不是仙,是僵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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